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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老天允许,再让他有点肌肉,脚好看一点吧。
可蒋文乐不但样样都满足,而且还远远超出了期待。原来真的有牛蛙一样的肌肉男四肢修长到看上去一点也不显壮的,甚至穿上衣服还显瘦,腿还长得逆天。
这种男人不抓来做男朋友,活着还有什么意义?
林凯东抱着蒋文乐,亲着他身上的腱子肉,边亲边咬。这身肌肉发达归发达,嫩归嫩,咬着咬着就想含着嘬,总觉得能嘬出水来,口感好极了。
蒋文乐这几个月里被咬习惯了,加上本来就不疼,还挺舒服,干脆闭起眼睛享受。
林凯东对这白玉般的身体很是爱惜,一路亲吻到肚脐眼时刻意停留了片刻,伸出舌头往里面刮了一圈,爽得蒋文乐浑身一颤。
“舒服吗,哥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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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嗯。”
“哪里最舒服?”
“别明知故问。”
林凯东笑着看向那两颗粉嫩的乳粒。
“那再吃会儿?”
“嗯。”
蒋文乐的乳头还是敏感,吃起来身体都会忍不住颤抖,呻吟声更是想忍都忍不住,克制得很禁欲。
“真想天天吃。”
林凯东小声感慨。
蒋文乐似乎是酒意袭来,没有回应,哼唧声倒是越来越明显,一看就是微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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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凯东等的就是这个时候。
特意让他喝一点酒,就是为了在他进入这种微醺状态的时候,舔他的脚。
人在微醺的时候,意识是很清醒的,而感觉也会变敏锐,就是反应会迟钝,而且会因为大脑混沌而变得更真实。
其实蒋文乐的接受度已经很高了,毕竟是纯正的直男,在这种事情上有着绝对的自信可以收放自如,所以放得很开,就是为人太正直。林凯东就是想让这只阳光小狼狗摒弃掉被多余的羞耻感,让他放开得更彻底,说不定他以后还会爱上这种感觉。
蒋文乐隐约感觉到有人在扒自己的鞋,迷迷糊糊的,只看了个大概,然后脚上就觉得一阵痒,痒得想一脚蹬上去。仔细看了一眼,那是林凯东在闻自己的脚。
进门时,林凯东刻意没让蒋文乐脱鞋,就是为了现在,能亲手脱下那纯白的空军一号。这种中邦的款挺重的,脱起来也麻烦,需要先拉开固定脚踝的魔术扣,再解开鞋带,然后才能把那只心心念念的白袜脚从鞋里拔出来。好在蒋文乐脚瘦,一只手抓着脚踝,一只手托着鞋底,很快就能将他的脚和鞋分离开来。
脱下他的鞋,第一件事就是先闻闻。蒋文乐不爱在鞋里垫什么东西,脚在里面闷了一天,又是大热的天,几许鞋的胶味混合着满满的荷尔蒙气息扑鼻而来,还挺好闻的。
脚就更好闻了。那厚厚的毛巾底几乎完全吸收掉了脚上的汗液,酝酿了一天的醇香要比他身上的味道浓郁得多。
那是一种好闻到可以当气体春药的味道。
林凯东牢牢攥着蒋文乐的脚踝,抚着他的脚背,将他那只47码的白袜大脚按到自己脸上贪婪的呼吸上面的味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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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行~~~痒啊~~~痒~~~”
蒋文乐小声抗议道。
“再给我闻会儿……求你……”
林凯东轻声恳求。